課程內容
《人地關系思想的演變》
人地關系的歷史回顧
地理環境是人類生存的空間。人類自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一直與環境休戚與共。從某種意義上說,人類生產繁衍的歷史,就是人類社會同大自然相互作用、共同發展和不斷進化的歷史。在這個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人類對自然環境施加影響的程度,不僅僅取決于技術手段,還會受到“人地關系”思想的制約。
人類社會在早期的采集漁獵時代,由于生產力水平低下并且發展緩慢,改造環境的能力微弱,環境對人類的制約作用較強。那時,人類與環境保持著一種原始的平衡關系,人類對環境既崇拜又依賴,把一切自然想象及其對人類生產與生活的影響歸結為某種超自然力量的作用。
進入農業文明,生產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耕作和灌溉技術的發展,使食物供應變得穩定和可靠,人口開始迅速增長。人類開始大規模地開發利用土地、水等資源,與環境的對抗性明顯增強,環境遭到破壞。在這一時期,人類還不能正確地認識人地關系的不協調,只能機械地進行遷移,以此逃避自然的懲罰。盡管當時天命觀和有神論主宰著人們的思想,但是人類對人地關系還是有了科學的萌芽。例如,在古代中國,逐步有了保護生物和因地制宜等主張。
從18世紀開始的“工業革命”以來,科學和技術突飛猛進,人類攫取自然資源的能力空前提高,極大地刺激著生產力的發展。在這個階段,人類為了滿足不斷增長的物質需求,不惜一切代價,改變自然面貌,開始提出“征服自然”的口號,試圖成為自然的主宰。而當人們陶醉在取得勝利的時候,大自然開始向人類實施報復——資源短缺和環境惡化逐漸從局部擴展到全球,日益嚴重地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這一階段,人地關系全面呈現不協調,人地矛盾迅速激化。
直面環境問題
人類是環境的組成部分。一方面,人類的生存和發展要占據一定環境空間,從環境中獲取物質和能量;另一方面,人的新陳代謝和人類消費活動(包括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的廢物要排放到環境中。在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人類對待自然的態度和行為,會得到環境不同的響應。
通過對圖6.7的分析,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當人類向環境索取資源的速度超過了資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速度時,便會出現資源短缺、生態破壞等問題。20世紀以來,資源短缺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短缺的主要資源有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能源等。而生態破壞的表現主要是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等等。
環境對人類活動的響應,還主要表現在環境質量的高低上。環境對人類生產、生活的廢棄物具有的容納和清除能力,叫做環境自凈能力。人類向環境排放廢棄物的數量如果超過了環境的自凈能力,就會導致環境質量下降,形成環境污染。
環境污染的發生,與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的發展模式密切相關。為了追求最大的經濟效益,人們認識不到或者不承認環境本身所具有的價值,隨意向環境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其結果是大氣混沌、河水污濁、垃圾圍城。任何一個國家經濟實力的增長,總要經過一個逐步積累的較長期的過程。發達國家工業化走過“先污染、后治理”道路的教訓是慘痛的。這種經濟增長既沒有考慮資源的長遠價值,也沒有充分考慮污染給整個社會造成的實際代價。
環境問題目前已經成為全人類共同關注的問題。因為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例如全球氣候變暖、臭氧層被破壞、土地荒漠化等,已經危及到人類的生存;局域性的環境問題,如環境污染事件,有些已演變成社會公害,成為制約經濟發展和危害人體健康的重要因素。
不同區域所面臨的環境問題有所不同,即環境問題表現形式具有地域差異。在城市地區,由于交通、工業活動和人類聚居地的過分密集,造成了污染物集中,環境問題主要表現為環境污染;而在廣大的鄉村地區,因利用資源的方式不當或強度過大,環境問題主要變現為生態破壞。
從全球范圍看,發達國家的環境問題主要體現在過分消耗資源帶來的環境影響。發達國家不但消耗了世界上絕大多數的資源,也對全球環境產生深刻的影響。例如,人口只占世界人口24%左右的發達國家,消耗了世界75%的能源,同時排放的污染物也占世界的75%。發展中國家一般都處在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而人口增長卻很快,環境承受著發展與人口的雙重壓力。此外,發達國家利用一些發展中國家對經濟發展的需要,將污染嚴重的工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也使得目前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問題更加嚴峻。
走向人地協調——可持續發展
在解決環境問題的實踐中,人們逐漸認識到,如果單純依靠科學技術手段和工業文明的思維定式去修復遭到破壞的環境,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人類必須調控自己的社會行為,以及改變支配自己社會行為的思想。同時,人類也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實質是發展問題,是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必須在發展的過程中解決。人們迫切需要尋找一條正確的處理環境與發展關系的出路,使人地關系走向和諧。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人們以聯合國召開的一系列環境會議為契機,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思想,并且使之逐步完善,得到公認。什么是可持續發展?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明確指出: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危機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1992年6月,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會議通過了以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的《21世紀議程》,這標志著可持續發展從理論探討走向實際行動,并為全球開展環境與發展領域的合作提供了指導性框架。
可持續發展是一個包括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和自然環境的綜合概念,有著豐富的內涵,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生態持續發展、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持續發展。生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共同組成一個系統。
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遵循三個基本原則。
·公平性原則。這包括同代人之間、代際之間、人類與其他生物種群之間、不同國家與地區之間的公平。
·持續性原則。地球的承載力是有限的,人類的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必須保持在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之內。
·共同性原則。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是世界各國共同的任務,需要各國的積極參與。同時,地球是一個整體,地區性問題往往會轉化為全球性問題。這就要求地區的決策和行動,應該有助于實現全球整體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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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男,中教高級職稱
先進教育工作者,市歷史教學與研究科研組帶頭人,注重教學改革與實踐,課堂氣氛活躍。